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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對政府將推行的2元乘車優惠,殘疾人士當中,百分之一百傷殘才符合資格表示極度不滿!本會認為此舉反映政府根本沒有誠意向殘疾人士推行福利政策。本會接觸的工傷工友當中不乏斷肢者、燒傷至毀容者等等,他們行動不便,日常生活受影響,更遑論就業。不少工友長期無法找到工作,面對沉重經濟壓力和精神困擾。
政策制定的出發點是鼓勵長者和殘疾人士外出和減少他們的經濟負擔。在工傷判傷中,如果判傷為100%,即表明工人“完全失明、全身癱瘓、喪失雙腳”等等,請問政府,如何期望以上人士在優惠政策推行後一下子都走到街上?對百分之百傷殘人士來說,這是遲來的安撫。對其他傷殘人士來說,這是絕對的歧視!在他們還可以外出的時候,政府沒有任何的支援,使他們卻步。難道政府希望在他們無法外出的時候才提供支援,如百分百傷殘者?
本會強烈譴責政府把殘疾人士排除在乘車優惠政策之外!本會認為“殘疾人士登記證”的審批已證實傷者的傷殘程度和影響,本會要求政府放寬申請資格,凡所有領取“殘疾人士登記證”人士均可享有優惠,改善生活。
目的:透過四格漫畫創作比賽,喚起社會各界對職安健的關注,及讓工友們於工作時能更著重自身的安全。
主題(二選一):以一則四格漫畫表達-A. 工作間常見的危機 (例如:被利器割傷、被雜物絆倒)B. 安全防護裝備的重要性 (例如:安全帽、耳罩、防塵口罩)
獎項(各組別):冠軍1名-HK$1,000現金獎亞軍1名-HK$800現金獎季軍1名-HK$600現金獎優異獎3名-HK$100現金獎得獎者均獲發獎狀以示鼓勵!
組別:小學組(小一至小六)中學組(中一至中六)公開組(不限年齡)
評審標準:對主題的演繹、構圖及創意
參賽規則:1. 參賽者只可遞交一件作品,且必須為未經公開發表、未參與任何比賽的原創作品。2. 手繪及電腦繪圖均可,可加文字輔助表達。手繪面積不可大於A4。電腦繪圖的格式須為jpeg檔,解析度不少於300dpi,面積不可大於A4,須同時遞交光碟及列印彩稿。3. 作品一經呈交,即被視為同意將作品的所有版權無條件交予主辦機構。主辦機構有權修改、使用、複製而無須取得參賽者的同意。無論得獎與否,作品均不會退回。4. 若因作品之知識產權而引起任何索償將由參賽者負責,主辦機構概不負任何責任。5. 比賽結果以主辦機構之最後決定為準,不設上訴。
參加方法:作品連同參加表格(可於本會網頁"下載資源"下載),郵寄至本會「九龍藍田啟田道71號藍田(西區)社區中心二樓」,恕不接受電郵遞交。
截止交件日期:2012年6月25日下午6時 (郵寄遞交以郵戳為準)
本會於今天(28/4/2012)舉行了爭取成立*「工殤紀念日」的遊行集會,上午10:30於油麻地榕樹頭公園出發,沿途高舉示威牌及叫口號,遊行至尖沙咀九龍公園廣場。超過300人參者是次遊行,當中包括不少勞工團體及政黨,如:香港職工會聯盟、禁止石棉聯盟、建築地盤職工總會、泥車會、街坊工友服務處、工黨、民主黨、民主民生協進會及亞洲專訊資料研究中心(AMRC);也有超過200職業傷病者及死難者家屬;更有數個來自中國內地、美國、印度、印尼及泰國的國內外勞工組織代表參與。
遊行結束後,參加者於九龍公園廣場進行了一系列向死傷者致的敬悼念活動,包括集會、地上躺卧、默哀及向工殤紀念碑獻花。而地上排列的200個十字架,表示每年有約200位工友因為工作而負出生命。
本會要求:1. 成立工殤紀念日2. 在市區當眼處豎立工殤紀念碑3. 將「上/落班途中」列入工傷保障範圍4. 全面檢討補償制度5. 成立「中央僱員補償基金」6. 嚴懲違例僱主,改善職業安全水平
*「4.28工殤紀念日」源自加拿大,是為官方認同工人之貢獻,並為其付出表達敬意,及後,英國、美國、阿根廷、日本等地都把4月28日定為法定的工殤紀念日。本會早於1996年已開始向香港政府爭取,不過,政府以工殤紀念日是負面的節日作藉口,反對將每年4月28日定為本港的「工殤紀念日」。我們爭取成立「工殤紀念日」的目的,是希望政府和社會肯定工人的貢獻,正視現有職業傷病者保障及職安健條例的漏洞並加以改善,是絕對正面的要求。
我們於2012年4月22日旺角行人專用區舉辦 “”論壇邀得職工盟麥德正先生、民協廖成利先生、街坊工友服務處黃潤達先生及工傷工友代表作李文東先生為嘉賓,探討相關問題。
嘉賓及本會在職業病政策中均指出現時只有52種職業病被納入保障範圍,某些與工作有密切關係的病患,如靜脈曲張、腰背膝蓋勞損等等卻被排除在外是極不合理。要求把所有與因工作引起的病患納入保障範圍。;此外,肺塵病和職業性失聰的保障也有改善的必要。
在工傷和死亡補償方面,法例於1953年成立至今,當中不過小修小改,與現實有不少的落差,亦有必要作出全面的檢討和改善。嘉賓僱主隱瞞工傷的情況普遍,尤其建造業,許多沒有流血或不需要驚動警方的意外都不會標示在地盤外外面公佈板上。此外,也有嘉賓提到勞工處是“無牙老虎,因缺乏裁決權而讓工人白白承受工傷中的法律過程,飽受精神折磨。最後,論壇還談及了不少法例上需要修改的地方,例如,按期款項應由4/5增至全薪;醫療費應由200元上調至500元等等。
此外,我們發起“。現時除乘坐或駕駛僱主提供之交通工具,或惡劣天氣下,上下班途中受傷才受保障,以致2003年汀九橋九巴意外,21死20傷及2009年落馬洲交通意外致6死的事故中,上下班的老師和扎鐵工人都沒有的到《僱員補償條例》的保障。因此,本會發起簽名運動,要求政府盡快修改法例,保障工人權益,過百名市民參加了簽名運動。
另外,我們設立了4.28工傷紀念日展覽活動,並邀請市民為死傷者摺一朵小紙花,以示尊重和悼念為他們的貢獻。還有邀請公眾寫下對死傷者的祝福或悼言、對政策的訴求和期望。現場有不少市民摺了小花並致送到工殤紀念碑上,而公眾留言的明信片則會交給政府有關部門。
今年的4月28日當日,我們將與往年一樣進行遊行、集會、宣讀4.28宣言、向工殤紀念碑獻花。遊行地點:油麻地至尖沙咀。歡迎各位的參與!
本會以往接獲不少工友的投訴,指僱主以各種不同的手法延報工傷。使工友無法取得法例規定的4/5人工及醫療費。
1. 假自僱
2. 私了
3. 玩失蹤
4. 拒絕承認
5. 誤導僱員
6. 滋擾恐嚇
7. 拖延呈報
8. 即時解僱
9. 簽署不明文件
10. 行政費阻嚇
本會嚴正聲明,僱主必須向僱員負責,於工傷意外發生14內向勞工處呈報個案,切勿逃避責任。並呼籲所有工友,即時呈報及處理工傷,切勿私下解決!